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交安设施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秦滨高速(G0111)全长113.4km,沿线共有桥梁91座,桥梁面积约176万平方米(含匝道桥、跨线桥、高速线外桥)。其中:特大桥16座,大桥64座,中桥9座,小桥2座。
海滨大道全长20.369km,沿线共有桥梁6座(含匝道桥),桥梁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1座,小桥1座。
秦滨高速联络线(路线编号:S85)桩号范围为K0+000~K4+531,里程长度为4.531km。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标线施划、标志增设及更换、防眩设施更换、隔离设施增设及更换、加强隔音板、桥下墩柱防撞、中央分隔带护栏增设及开口、收费岛改造及收费亭防撞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业主为高速公司和大道公司,中标后中标人需分别与大道公司、高速公司签订合同。
2.3计划施工工期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近5年(交(或竣)工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信用评价等级以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以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加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和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以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和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三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若未参与须附未参与评价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8052)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获取本项目图纸,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18******银行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电汇时请在“用途”(或“摘要”、“备注”、“附言”)处填写项目名称+图纸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递交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回执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委员会官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提示: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8052)获取项目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 编: |
300457 |
邮 编: |
300171 |
联 系 人: |
段工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张勇、吕玥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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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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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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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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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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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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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