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调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设计院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调整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BJFH-2025-采244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设计院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调整项目
2.预算金额:20.00(万元)
3.最高限价:20.00(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设计院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调整。(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2025年08月30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须提交贰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09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管理局
联系人:俞鉴
联系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111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鑫 孙莉
联系电话:093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