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3114
******管理中心普通国省干线无人机巡检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D************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普通国省干线无人机巡检试点 | 1 | 普通国省干线无人机巡检试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无人机机场及多旋翼无人机、软件系统应在1个月内完成部署相关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 275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 (2020) 545 号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根据《财政部、************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 (2019) 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 (2019) 513 号) 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以 2019 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为适宜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如大型企业投标应采用与中小企业联合体的方式履行,中小企业负责承接本项目的份额不少于项目整体合同金额的40%,投标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包资格审查情况表中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4.2提供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3)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金政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瑾、张银、赵文章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如有):******有限公司
20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