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作如下更正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二、采购(服务)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招标人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法律咨询;
2、草拟、审核、修改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文书;
3、为招标人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
4、根据招标人委托,参加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5、根据招标人委托,就有关事项出具律师函;
6、参与招标人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7、协助招标人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8、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服务。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基础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服务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核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7年版)收费额标准八折计取;个案若需风险代理,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调整为:
“二、采购(服务)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招标人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法律咨询;
2、草拟、审核、修改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文书;
3、为招标人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
4、根据招标人委托,参加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5、参与招标人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6、协助招标人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7、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服务。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基础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服务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核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7年版)收费额标准八折计取;个案若需风险代理,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单项服务内容费用为固定价,不予报价:
1、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投资并购类、融资类、重大合同背景调查等):2万元/件。
2、项目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核、修订,出具法律意见书:2万元/件。
3、参与项目谈判,项目执行中相关法律文本的拟定(如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等)及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工商变更及其他行政审批等):2万元/件。
4、出具律师函:0.2万元/件。
注:单项服务费用为固定上限价不设下限价,根据招标人需求再单独议定。以上任何项目需服从招标人的分配。”
二、以上调整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