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珠大戏院舞台吊杆系统工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珠大戏院舞台吊杆系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珠大戏院舞台吊杆系统工程
2.2项目编号:HCGL-2501-HZDXY-0301
2.3招标类型:货物类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预算金额:人民币******.60元。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0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分项单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分项单价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个中标单位。
2.8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海珠大戏院吊杆系统采购及安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舞台吊杆系统的控制设备、景杆电机组、灯杆电机组、变频调速电机组、对开二幕变频调速电机组、台幕布系统、舞台栅顶及维修桥钢结构系统、电机安装结构及滑轮组安装结构组件和旧设备拆除分项等,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需求书)。
2.9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92号海珠大戏院。
2.10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4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未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即: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4.1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9 月27 日至2025年 10 月 1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
(2******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F座8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开具。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 20000.00 元。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0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投标人注意事项
8.1 ******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8.2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11号二楼、502、503、506房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汇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F座8楼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11号二楼、502、503、506房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汇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9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