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伊川县高山镇豫西中药材集散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一期)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96
******人民政府伊川县高山镇豫西中药材集散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7号-1 | ******人民政府伊川县高山镇豫西中药材集散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一期)项目 | ******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 4311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评审总得分:83.43分 |
1 | ******人民政府伊川县高山镇豫西中药材集散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一期)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标专家名单:史海涛、郭学明、姜战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银行转账形式。
收费金额:7328元。
六、公告媒体: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伊川县高山镇古马路7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