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5-G1-990474-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提升工程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3日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南宁市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提升工程三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南宁市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提升工程三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2
第一章《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
第二章《采购需求》第6项“视频监控杆件(含基础)”
8、含太阳能锂电池路灯
删除
4
第二章《采购需求》第19项“信号灯灯杆(横臂顶端吊装四面组合灯)”
无
增加:3、提供适配的相关电缆线材。
5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
三档(10分):投标人有具体、完善、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如维修人员、车辆配备、应急设备等)和服务响应方式,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同时承诺整体项目延长质保期不少于1年。
三档(10分):投标人有具体、完善、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如维修人员、车辆配备、应急设备等)和服务响应方式,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同时承诺整体项目延长质保期不少于1年,但是项目的通讯专线费用和设备电费可按照项目原质保期时间办理移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3日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项目联系人: 周光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集团总部地块项目3号写字楼6楼
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话:******、****** 、******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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