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
现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报名。
******农村局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昔阳县旧政府南楼311
******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 “头雁”项目工作的通知
******农村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我省“头雁”项目学员遴选推荐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龙头企业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经特作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加工与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粮油作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6个专题“头雁”学员325名。
二、遴选对象
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满足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向脱贫地区倾斜。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口碑良好,有奉献和进取精神。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
(二)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四)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
******大学毕业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工、入乡企业家以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等人才项目的优秀学员优先纳入培育对象。
往年“头雁”项目学员不再重复参加培育;公务员、事业编人员、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省级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班学员不作为培育对象。
三、培育方式
******大学。
(二)培育模式。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重点围绕三农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内容开展培训,并通过结对帮扶、技术指导、政策咨询等形式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销服务、创业支持等长期跟踪服务。
(三)学制安排。学制为1年,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可结合农时季节分段完成;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课程,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同时,为每名“头雁”学员配备“专业导师+创业导师”,持续开展帮扶指导。
四、支持政策
按照要求完成培育计划的“头雁”学员,由培育院校颁发结业证书,在金融服务、涉农资金项目方面予以优先推荐、重点考虑;培训期间,除个人交通费用外,学员不承担其他费用。
五、学员遴选
(一)宣传发动(7月30日前):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符合条件的主体负责人知晓政策、积极申报。
******农村局提交《2025年“头雁”项目学员申报表》(附件)。
******农村局对照报名条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征信核
******农村局。
******农村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重点核查主体真实性、产业规模、带动效果等关键指标,并综合考虑区域平衡、产业分布等因素,形成本市推荐人选名单(择优排序),填写《2025年“头雁”项目学员推荐汇总表》,连同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五)省级审核确认(8月25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2025年度“头雁”项目学员名单(未纳入当年计划且学习意愿较强的可优先纳入下一年度培育计划)。市县级系统管理员及时登录“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
******/),进入“头雁培育管理系统”为录取学员开通账号,并通知学员做好信息报备;各培育机构做好备案指导工作。
六、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头雁”培育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培育对象
******农村局要选派(也可从参训学员中确定)联络员或领队,负责参训学员启程前往培训地点至培训结束期间的组织管理、报到接站等事宜,并做好与各培育机构的联络对接工作。
附件:
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申报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