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安装采购) |
******.78 |
140000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dazu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表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开标一室(地址:******街道文化二路 1 号******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5月 29日北京时间10:00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月 29日北京时间10:30
(六)开标时间:2024年 5月 29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应采用转账或保函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
1.转账方式:
账户信息 |
|
户 名 |
重庆市大足区******事务中心 |
开户行 |
******银行重庆双桥支行营业部 |
账 号 |
************3 |
备 注 |
1、 转账时请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字样。 2.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异地或跨行转账等的时间差,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2.保函方式:
2.1纸质保******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的要求,获得批准的担保方出具的纸质保函。
2.2电子保函:需前往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 电子保函”信息专栏自主申请,生效开始时间早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其有效期或保证期须满足磋商有效期。
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一份基本账户信息。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转账缴纳: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银行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银行基本账户。
2.查询电话:陈老师023-******、雷老师02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双桥经******服务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3******
地 址:************办事处南环中路海晶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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