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茂南路与榄横路接驳口项目征收土地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茂南路与榄横路接驳口项目
******委员会
3.项目概况:******街道茂南路与榄横路交界处,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项目建成后将连接茂南路与榄横路,有利于完善市域干线******委员会拟征收中山市南朗镇榄边村茶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属下部分集体土地合计0.1440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765号、767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60-******
联系邮箱:******

位置示意图
******委员会
2025年10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