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鄞州区姜山镇农田退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QZ(2025)-2006
项目名称:2025年度鄞州区姜山镇农田退水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街道接壤,汇水区域覆盖面积约4320亩。
本次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对项目范围内现有排水沟渠及末端调蓄塘进行政造,实现农田退水的综合治理,构建一个高效、生态、可持续运行的农田退水“零直排”系统。该项目旨在实现农田退水的全面收集,净化与循环利用,避免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从而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将注重生态智慧与绿色治理的融合,强化自然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
本项目范围内包含生态拦截沟区域,位于项目范围内的尚蔬园与景秀园区域内,建设生态沟渠长度1279m,有效覆盖面积约300亩,沟渠的主要功能为服务周边农田。主要任务是以绿色农业发展为目标,构建高效的农田排水沟渠生态系统,有效拦截并减少氮磅流失,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项名称:2025年度鄞州区姜山镇农田退水综合治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1、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
2、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 月19 日至2025年9 月2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 月29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管理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9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管理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9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6)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政府采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4011/website/hom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博大路1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浙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盛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慧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