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并对拟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后,2025年4月22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有限公司碱减量白泥提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明环评沙函〔2025〕3号
2025年4月 22日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8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65050
2025年4月22日
明环评沙函〔2025〕3号.docx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下载APP
联系客服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