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有效落实,从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要求,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有限公司“8·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8月4日,******办公室组织县******管理局、******总工会、园区管委会及五号渠乡等单位成立“******有限公司“8·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并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8·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方案》。
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查阅文件、座谈询问、会议讨论等方式,逐项对照《******有限公司“8·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中明确的要求,对该事故相关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报告。8月7******有限公司“8·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焉耆帝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方食品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有限空间教育和培训,导致员工不具备有限空间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掌握有限空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了解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未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未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如实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九条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局依法依规处罚。
落实情况:焉耆县******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帝方食品公司处以人民币70万元(柒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焉)应急罚〔2024〕17号,2024年12月3******有限公司完成罚款缴纳。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1.******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全盘工作,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有限空间专门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罚。
落实情况:焉耆县******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焉耆帝方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处以人民币224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焉)应急罚〔2024〕18号;2024年12月3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完成罚款缴纳。
2.姜某******有限公司生产厂长,生产安全负责人。未组织或参与制定有限空间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专门教育和培训;未组织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和评估,未督促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措施;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未及时排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罚。
落实情况:焉耆县******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有限公司生产厂长,生产安全负责人姜某处以人民币1624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焉)应急罚〔2024〕19号;2024年12月3日姜某完成罚款缴纳。
3.苏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组织或参与制定有限空间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专门教育和培训;未组织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和评估,未督促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措施;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未及时排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罚。
落实情况:焉耆县******管理局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上述要求,依法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苏某处以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焉)应急罚〔2024〕20号;2024年12月3日苏某完成罚款缴纳。
(三)对相关政府单位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1.******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党委提交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4年10月16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8·16”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剖析相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2024年10月16******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2024年10月18******执法队的局领导作出相应处置。
2.******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由属地监管党委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属地监管党委提交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4年10月16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8·16”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剖析相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2025年1月15日五号渠乡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分管乡领导作出相应处置;2025年1月16******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总体看,“8·16”事故发生以来,焉耆县委、县政府及各行业部门、属地单位深刻反思,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有限公司“8·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狠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有限公司“8·16”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二)加强监管人员责任意识。纠正“打卡式”监督检查,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一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有限空间安全常识和安全素养,将安全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一个班组、每一名员工。
(三)加大对有限空间摸底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场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大对本行业、属地有限空间摸底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有限空间的风险辨识和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加大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监督职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点关注有限空间企业的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有限空间培训。应急管理局牵头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8·16”事故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就防范工作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严把有限空间作业关,先后2次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企业从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日常安全管理;召开有限空间作业培训现场会2次,36家涉及有限空间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70余人参加,采取“现场观摩+操作讲解+会议部署”的形式,聚焦有限空间定义、日常管理、作业程序、事故救援等重点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并就正确配备、使用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装备,逐一为参会企业进行演示。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为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相关领导的带领下,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救援,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调查工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经批复后得以公开。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引用法律准确恰当,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