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线下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 22 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FCTJZ2025-015
2.项目名称:永丰县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
3.工程概况:拟建工程为地上9层,地下-1F,建筑面积约为97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为3336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拟建建筑工程平面单体形态L形,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
4.施工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内(包含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图集做法,以及按常规应做必做的施工内容)的有关泥工的所有内容,中标人提供所有需用到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如振捣机械、斗车等)及设备费用(塔吊及人货电梯大型垂直运输设备除外)。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6.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需求或商务条件 |
1 | 永丰县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 | 1 | 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开始施工(具备施工条件)180天完成(实际进场之日起算)。(由于发包人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自动顺延;由于劳务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天,限额劳务总价的2%)。
中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具备施工条件)7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且中标人需服从发包人经批准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当进度出现滞后时,中标人需在接到发包人进度滞后通知后3日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违反上述时限的,发包人可对中标人处以中标价5‰的罚款,中标人拒不改正或不服从发包人管理的,发包人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中标人已完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总价80%进行结算(无息支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否
8、投标文件组成:
①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
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④报价表。
9、对本文件有疑问者可联系发包人代表(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中,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2.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2.******集团列入不欢迎合作单位名单的单位和实际管理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至2025年 9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永丰县佐龙大道******集团4楼407室)。
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资料: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获取图纸方式:
链接:******/s/1_jbXiQtv7N7cTz7qT70kFg?pwd=6666;
提取码:6666;登录网址下载获取。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丰县佐龙大道31******集团4楼
特别提醒:本项目为线下开标,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0元。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00),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的形式缴纳至采购人账户。
3.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人民政府网、******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人民政府网、******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永丰县佐龙大道31******集团4楼
联系方式:徐先生 ******
2.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0796-220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