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软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软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
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软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软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HGF250417
项目名称: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软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272,234.24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迎宾馆1F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4,873.00 |
2 |
迎宾馆2F(包间)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4,739.00 |
3 |
迎宾馆2F(会议)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2,724.00 |
4 |
迎宾馆3F-8F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15,672.00 |
5 |
迎宾馆屋顶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465.00 |
6 |
综合楼2F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176.00 |
7 |
综合楼3F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424.00 |
8 |
综合楼4F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884.00 |
9 |
综合楼5F-6F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6,000.00 |
10 |
地毯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1,288.84 |
11 |
灯饰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6,480.00 |
12 |
饰品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735.00 |
13 |
窗帘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2,350.00 |
14 |
床品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4,588.00 |
15 |
易耗品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657.40 |
16 |
客房杂件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314.00 |
17 |
家电 |
1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864.00 |
合同履行期限:迎宾馆软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软装进场并安装验收合格。综合楼软装及其他软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软装进场并安装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三提供)
3.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
7 月
5 日至
2025年
7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城中路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
******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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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7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