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洪山路上段顶管劳务分包 (采购编号:JXPXJG-CG-SZ-HSFL-2025-GC-005) 公开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现对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洪山路上段顶管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上发布。
一、项目名称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洪山路上段顶管劳务分包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洪山路上段中的原旧路面开槽、土石方开挖、余土弃置、回填、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制作、下沉、顶管管道顶进、泥浆处置、混凝土检查井、砖砌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暂定,最终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人划分、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建设单位、财审部门结算审核为准,投标人须无理由执行)。详见施工图。
甲供材:甲供主材(管材、雨水口、钢筋、混凝土、井盖、花岗岩石),采取限额领料,中标人有保管、控制材料损耗的责任。
注:本次采购范围及数量为暂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建设单位工作指令调整、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增减中标人的施工内容,中标人对此无异议,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2.图纸情况:已出具施工图纸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形式
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3.2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环境条件。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规模:本工程结合现有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新建洪山片区至萍水河排水通道顶管管道1700m,明挖管道110m,顶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N2200,工作井和接收井采用沉井法及逆作法。
5.项目地址: 萍乡市经开区
6.采购金额:暂定1851.29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中标人。
8.工期
8.1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25日,此为暂定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9 月 25 日
(3)总工期: 335 日历天。
(4)节点工期:根据监理单位审批的进度计划实施。
9.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料(钢筋、混凝土、甲供材除外(详见工程量清单细目内容))、包工期、包小型机械与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资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外省进赣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企业)提供入赣许可(入赣备案)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关于本项目实施情况的限制
为保障项目实施的公平性与独立性,投标人或其关联企业已承担过本工程的其它任何实施任务或合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已进场施工、提供服务、签署履约协议等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关于历史履约项目数量的限制
为合理分配履约资源,避免单一投标人集中承接过多同类项目影响服务质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限公司累计签约并正在履约的合同数量超过2个(不含2个)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特别说明
******有限公司签约且合同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结算的,提供以下佐证材料的可本次参与投标 ******有限公司所属项目部出具的正式书面证明(需加盖项目部公章),内容需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完工日期、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说明、尚未完成结算的原因说明,以及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资质要求: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前60个月内承担过类似的500万(含)以上顶管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顶管工程合同和结算发票、不含总承包合同);
(7)现场派驻人员:
劳务作业分包现场派驻人员表
序号 | 岗位 | 是否要求配备 | 资格条件 |
1 | 施工员 | 2 人 | 施工员证、社保证明 |
2 | C类人员 | 1 人 | 建安C证、社保证明 |
注:本表所要求的社保证明必须是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 |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10 月16日至 2025 年 10 月20******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址:******/)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址:******/)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00前);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 15 万元。
2.形式:保证金通过平台生成子账号进行缴纳。
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入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入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电子身份证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电子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须在完成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前,同步将全套投标文件制作成 PDF 格式电子扫描件妥善保存。待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中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清晰的投标文件 PDF 电子扫描件,以便纳入项目采购档案管理系统。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楚东大道10号萍******集团7楼710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 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楚东大道10号萍******集团12楼
采购经办人: 饶先生 电话: ****** 邮箱:******;
九、招标监督机构
1.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巫女士 联系电话:******
2.江西萍乡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3323
邮 箱:******
十、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萍乡市安源中大道 ******集团2楼
联 系 人: 文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