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1-511523-04-0******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168号;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新建设一套年产 6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总占地面积54406.1平方米,包括焚硫、转化余热回收、干吸、低温热回收、尾气处理、硫酸储存等主体装置,并配套循环水站、纯水站、供配电系统、自控仪表等公辅装置,总投资44988.26万元;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2.4招标范围: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包含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安装,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资格,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安装工程或EPC总承包业绩中石油化工工程安装施工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宜宾_招标文件_JACFJ******03001.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