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环卫处报废车辆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人民政府网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崇川区环卫处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预算金额:37.067万元;
4.最低限价:37.067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详见比选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有省级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选人信用承诺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 8月 20日 至 2025年8月 26日
******人民政府网站获取。
四、比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1.4省级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选人信用承诺书;
1.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的参选人可进入商务报价程序。
2.商务报价(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须加盖公章)
2.1 商务报价一览表;
2.2参选人认为的其他材料。
3.本项目为线下开标。
3.1递交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商务报价)。资格审查、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资格审查、商务报价应须在密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参选人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比选人将拒收文件。
2.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 26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和丰大厦B座810室
2.3不按照以上密封的投标响应资料,招标人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8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和丰大厦B座8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比选保证金。
八、报价评审
1.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参选人作为中选人。
2.中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比选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4.参选人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比选需求且报价最高;
2.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中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比选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
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参选人中,按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最高的确定为中选人。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中选人),比选人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
十、成交结果通知
******人民政府网(******)”发布比选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人。
(2)中选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5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比选单位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比选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比选人安排启动处置时间,务必于20个工作日内回收完毕(供需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如不能及时完成,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一、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13-******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比选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比选人负责答复。
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5年8月20日
崇川区环卫处报废车辆处置项目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