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
A************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07-330482-04-01-319108;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A************;总投资:89110.68万元,招标估算价:1069.3815万元。
2.1 建设地点:******街道前进大道北侧、南市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建设3幢地上17层、8幢地上18层的主体建筑,地下设1层地下车库,局部2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153874.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96.99平方米(住宅面******居家养老用房352.4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773.24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93.95平方米,配电房及开关站等其他配套面积122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177.65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8846.18平方米,地下非人防面积39331.47平方米),机动车位1283个,非机动车位2118个,相应建设配套绿化、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在地块南侧规划道路设置主入口,在******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其余设置3幢17层和8幢18层高层住宅建筑。建安工程费约66175.24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过程咨询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即跟踪审计),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
从签署咨询服务合同后的本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具体如下:
①项目管理实施策划:目标策划,确定项目建设的各项目标,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等方面管理组织结构策划;确定项目建设的管理组织结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策划;总控计划,根据项目建设的总进度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进度计划;招标采购方案的审核和建议;技术策划,对项目建设管理拟采用的新技术进行策划,如BIM技术等。
②报批报建报验管理:办理项目各阶段手续以及各专项验收;办理竣工档案向市档案馆移交手续等。
③投资控制:施工阶段,对工程变更、签证严格按管理流程执行,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严格把关,协助处理相关索赔事宜;结算阶段,及时组织已完工程的结算工作,确定结算原则,对上报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初审,并配合审计单位的结算审计工作;决算阶段,统计整个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协助委托人完成财务决算的编制,并配合相关审计工作等。
④招标采购管理:协助委托人组织对各类招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市场调研、考察等工作,为各招标工作开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协助审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组织相关会议讨论招标文件主要条款,落实招标文件的修改、呈批等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定稿;协助进行各项招标采购工作前期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的手续;协助委托人完成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并协助进行招标答疑或补遗;协助委托人做好开评标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中标通知书发放及相应备案工作;负责接收和保管的招标过程中各类文件和资料等。
⑤信息综合管理:负责整个项目各类资料的往来、报送、呈批、整理、收集、汇总、归档等工作;负责对委托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整个项目部的内部管理,包括形象建设、制度建设、考核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工作等。
⑥验收移交:组织项目专项验收、竣工预验收工作;组织竣工收尾整改工作;完成竣工资料验收及档案;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组织编制项目使用手册,并组织使用手册的培训;组织项目回访保修等。
(2)工程施工监理: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等工作,主要内容为:协助委托人完成平整场地,落实场地建设准备工作;负责协调完成项目场地测绘、场地移交等工作;负责各参建单位进场施工的统筹协调工作;协助或代表委托人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施工过程中主持各项工程管理会议;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建设需同步实施的其他各项建设单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即跟踪审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包括设计图及现场工程量的复核,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增减工程量的审核及业主单位对有关此项目的其余委托(不包括最终的结算审核)。
2.4 工期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财务决算完成为止;
(2)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2.5 质量目标:
(1)项目管理服务目标:
①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②按整体进度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③项目工程建安投资控制在批复的建安概算内。
(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服务目标:
审核工作准确,误差率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2.6标段划分: 1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投标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责分工);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8797;开户行名称:******银行平湖支行;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超级网银除外)、保险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30分。
3.7 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开展相应专业管理能力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类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咨询内容必须含施工监理服务)。
注: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委托书(或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
2)时间以委托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委托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投标时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4)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4)对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咨询人员的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监理负责人(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造价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备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造价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5)浙江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企业进浙备案”。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网站(******/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10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网站******/ZLPHTPBidder/memberLogi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1号 地 址:******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9. 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住建局
(1)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22年7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
******/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4)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监理负责人(总监)在建项目承接情况进行查询,如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承接项目过多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负责人(总监)在建项目承接情况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2025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