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明(在建业绩无需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若有一项未满足,则业绩将不被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承诺函);并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证明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函】。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6.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3 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6.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6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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