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CR-2025-1155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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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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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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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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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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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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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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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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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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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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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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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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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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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合同包2(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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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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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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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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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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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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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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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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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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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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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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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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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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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合同包3(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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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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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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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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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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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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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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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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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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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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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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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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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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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合同包4(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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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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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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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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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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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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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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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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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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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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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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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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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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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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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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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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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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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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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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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合同包5(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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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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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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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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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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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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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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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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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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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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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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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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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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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合同包6(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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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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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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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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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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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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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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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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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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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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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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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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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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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合同包7(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7)):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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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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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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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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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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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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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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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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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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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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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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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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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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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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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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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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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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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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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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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3(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3))特定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4(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4(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4))特定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5(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5(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5))特定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6(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6(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6))特定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合同包7(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7(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基础设施提标项目(包7))特定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其他
2.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2、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3、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2.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铁一中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铭座1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经办
电话:******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