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标识系统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高新区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22.55万平方米。
磋商范围: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标识系统的深化设计、打样、封样、制作、供货,货物出厂前的检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搬运、检测、安装(包括配管配线、开洞、封堵及安装等)、调试(自身调试及相关系统的接入与调试等)、成品保护、缺陷处理、配合验收、移交、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标识导视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供应商需提供信息登记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时间及信息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公告3.2条款要求业绩合同;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楼
联系人:刘认
电 话:0531-******-606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