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1 10:49:52 作者:路海燕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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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居住用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0-2512LN0105-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居住用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标段(工程名称)施工已由******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朝阳发改(核)〔2023〕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资金来源),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东至规划前苇沟中一路,西至康营北路,南至规划前苇沟中二街,北至规划前苇沟中街。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绿化面积约20715.52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 约2200.00 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99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铺装工程、景观工程、小品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所有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已竣工合同价在1400万元(含)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 其他要求 / 。
3.8 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限制: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2 □ 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3 其他信誉要求: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原因,上述申请人信誉要求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更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4 本次招标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 / (投标人信用 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5 其他信誉要求: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航招标网。
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登录中航招标网(******/,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缴费购买即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缴费购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招标项目。
提示:①报名流程:访问“中航招标网”(******/)点击上方【登录】-【我要报名】-【输入项目编号】-【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②标书费缴纳流程:在供应商主界面点击【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标书费】-【购物车勾选缴纳标书费】-【提交订单】-完成支付。
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将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电子发票,并推送至投标人下单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注册、报名及缴费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4006-722-788,或查询网站操作指引:“中航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栏】。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6.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 2025 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会议室(具体以20层电子屏显示为准)。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文件规定中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航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顺黄路77号二层230室
邮 编:100103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路海燕、王广坡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日期: 202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