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宁政发〔2021〕67号)、《银川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银党办〔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灵武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灵武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并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2023年重新公布(没有调整),该标准将于2025年12月22日到期。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确保区片地价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资源局组织开展灵武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三、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资源局或技术单位反馈。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即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

(调查问卷二维码)
五、公示方式
******资源局官网及灵武市各行政村村务公示栏
六、相关联系方式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资源局
联系人:龙翔 联系方式:0951-******;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浩然 联系方式:0951-******,0951-******;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