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新材料主厂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及合同编号:LHXN2025GFGL-GC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港新材料主厂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利用******有限公司已建(构)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采用“全额自发自用”模式。先对******有限公司热轧分厂、固溶一线厂房、固溶(二、三线)厂房、固溶(四、五线)厂房、 仓库、二炼钢厂厂房共6栋建筑进行建筑加固,建筑加固完成后,再利用热轧分厂、固溶一线厂房、固溶(二、三线)厂房、固溶(四、五线)厂房、 仓库、二炼钢厂厂房共6栋建筑彩钢瓦屋面,建设光伏发电站。
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安装29874块630Wp光伏组件,总计直流侧装机规模约为18.82MWp,共有3个10kV并网点,其中:
并网点1:二炼钢厂直流侧装机规模约4.81MWp,最终以1回10kV送出线路接入北港新材料二炼钢厂35kV开关站10kV配电系统;
并网点2:热轧分厂和固溶一线直流侧装机规模约4.78 MWp,最终以1回10kV送出线路接入北港新材料热轧1#配电房10kV配电系统;
并网点3:固溶(二、三线)、固溶(四、五线)和仓库直流侧装机规模约9.23MWp,最终以1回10kV送出线路接入北港新材料三线入口配电房10kV配电系统。
2.2 标段划分:北港新材料主厂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项目名称分别为北港新材料主厂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Ⅰ标段、北港新材料主厂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Ⅱ标段。
2.3 Ⅰ标段、Ⅱ标段招标范围
Ⅰ标段:采用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并网点1即二炼钢厂总容量约为4.81MWp的光伏项目。项目招标范围为完成并网点1即二炼钢厂总容量约为4.81MWp光伏项目工程建设及并网发电有关的一切工作(项目监理除外),承包人对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加固设计除外)、施工(含建筑加固)、调试、采购供货、试验、专项验收、并网验收、竣工试验、手续办理一体化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确保发包人能在接收工程后直接运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全生产和管理、生产协调、保险、所有设备材料保管及二次倒运(包含光伏组件现场的二次倒运和保管)和验收、项目所需各项的手续办理、项目所需各项的专题报告的批复(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除外)、调试、消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采购、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完成并网启动验收、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工作,承包人所采用的设计方案、设备材料的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发包人确认作为必要条件但不能作为承包人免责的理由。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约定为准。
Ⅱ标段:采用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并网点2和并网点3即热轧分厂、固溶一线、固溶(二、三线)、固溶(四、五线)和仓库总容量约为14.01MWp的光伏项目。项目招标范围为完成并网点2和并网点3即热轧分厂、固溶一线、固溶(二、三线)、固溶(四、五线)和仓库总容量约为14.01MWp光伏项目工程建设及并网发电有关的一切工作(项目监理除外),承包人对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加固设计除外)、施工(含建筑加固)、调试、采购供货、试验、专项验收、并网验收、竣工试验、手续办理一体化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确保发包人能在接收工程后直接运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全生产和管理、生产协调、保险、所有设备材料保管及二次倒运(包含光伏组件现场的二次倒运和保管)和验收、项目所需各项的手续办理、项目所需各项的专题报告的批复(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除外)、调试、消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采购、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完成并网启动验收、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工作,承包人所采用的设计方案、设备材料的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发包人确认作为必要条件但不能作为承包人免责的理由。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约定为准。
2.4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1)勘察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2.5合同工期要求:
(1)Ⅰ标段在2025年12月15日前至少完成段范围内50%容量的组件安装,在2026年3月30前完成标段范围的全容量并网。
(2)Ⅱ标段在2025年12月15日前至少完成标段范围内50%容量的组件安装,在2026年3月30前完成标段范围的全容量并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4.5MWp分布式或3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完工证明材料应为交工验收证书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如果上述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特征(如工程类别、规模、工程内容技术标准等)、施工时间、验收时间等,投标人可附业主单位的补充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项目验收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该项业绩予以认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4.5MWp分布式或3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应为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或投标人单位个人任职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
(2)安全负责人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不能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7 月 21 日起至2025年 7 月27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逾期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具体操作:点击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页,第一步【招标执行】-【我要参与】-【立即参与】(参与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第二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付款】;第三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咨询电话: )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4.4编制投标文件无需使用CA。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在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常用工具】中下载。)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识别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标段),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发开始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使用密码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5.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现场开标,无需缴费办理电子CA。
5.6投标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可在交易平台“常用工具”下载观看******/cms/gxjh/webfile/zdgxjh=tool/index.html。
6.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02室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71-******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联系人:唐工
电 话:******
邮 箱:******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 电 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