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尤溪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25]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6721.5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尤溪县西滨镇和洋中镇,试点区域集中连片。西滨镇包括双洋村、西洋村、下墩村、三连村、过溪村5个村,洋中镇包括后楼村、康林村、洋中村、梅峰村、桂峰村5个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1)西滨镇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西洋村、过溪村、双洋村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道路红线宽度2-9米,总长度约12915米;西******居环境整治;西洋村智能便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西洋库区移民文化休闲家园和文体中心,建筑面积约1131.19㎡;楠桂森林区域红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双洋村活化利用8栋特色建筑并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红色研学基地;菌菇智能化栽培试验区及基础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260㎡;改造提升研学基地建筑面积约1350㎡、农耕研学实训基地面积约500㎡;过溪村坑塘和库面环境治理及沿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三连村农耕文化体验园;改造提升茶叶观光茶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智慧茶旅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及提升室外休闲空间;建设两岸制茶技艺交流基地及基础设施,建筑面积约1940㎡;建设“数字西滨”云平台及配套附属设备设施。(2)洋中镇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农耕文化园面积约37000㎡、梅峰广场面积约700㎡、金霞山森林区域红色主题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洋中村、后楼村、金霞山森林区域、桂峰村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道路红线宽******居环境及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后楼村、康林村乡村建设品质及基础设施提升,洋中村一河两岸******************居;国家食用菌改良中心提升及食用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食用菌废弃菌棒资源化利用场地建设;新建银耳加工示范推广基地研发中心建筑面积2116.60㎡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改造提升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智能化试验基地,建筑面积5213.86㎡;改造提升回乡创业创新平台、梅峰文化中心 4-7 层改造为研学宿舍建筑面积约2160㎡、新时代“三农”人才孵化基地建筑面积约997.77㎡;建设“数字洋中”云平台及配套附属设备设施。(3)项目投资概算金额为26721.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15.7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②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详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后续服务;③施工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④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⑤其他: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如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配合第三方服务工作。最终实施内容以经图审单位审查后的施工图内容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0元,勘察设计费暂定:******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采购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3)勘察(如有)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福建省、三明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并应通过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4)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和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未在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建筑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日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8月7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其他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3日 0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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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11号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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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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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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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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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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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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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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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层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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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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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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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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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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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余启泉、罗兴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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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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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sm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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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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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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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尤溪县城区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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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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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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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三明市尤溪县紫阳大道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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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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