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扩建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兴泰工业园塘边1088号(中心坐标(东经:117度48分24.700秒,北纬:24度36分59.170秒),总用地面积33333.33m2,建筑面积20383.78m2。新增年产3340台柴油发电机组,扩建后全厂预计可达年产4000 台柴油发电机组。本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本项目无新增员工,年生产时间312天,一天生产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5月获得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漳泰环审〔2025〕14号。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6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1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评报告和环评审批意见分析,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总平面布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扩建,无新增职工,且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因此无新增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固化、燃料燃烧工序产生的VOCs、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激光下料(切割)、焊接、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激光下料(切割)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位于密闭喷粉房内进行,并在喷房底部设置收集口,在负压状态下,使喷粉过程中未附着的粉体通过风机吸入大旋风二级回收及高效滤芯过滤系统收集后循环回用,未被收集部分的粉尘在喷房内沉降。固化、燃料燃烧废气通过2个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焊渣、喷粉粉末、包装废料、废滤芯、废液压油和空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建成后新增二氧化硫0.006吨/年、氮氧化物0.056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总量0.03869吨/年,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漳环办[2025]4号)规定,在严格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项目,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来源说明,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确保不超总量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产废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固化废气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14~6.02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标准。污染物去除效率,非甲烷总烃:56.4%~58.4%。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7~21.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62~93mg/m3符合《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 10号]中对于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鼓励的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烟气黑度<1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林格曼黑度≤1级。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296mg/m3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6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 3、表 4 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2.0mg/m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值(1h平均浓度值)8.0mg/m3)。
3.厂界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1,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焊渣、喷粉粉末、包装废料、废滤芯、废液压油和空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
(1)金属边角料、焊渣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给有资质回收单位。
(2)喷粉粉末、包装废料、废滤芯、废液压油和空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3)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SO2:0.0004t/a、NOX:0.042t/a、非甲烷总烃:0.016t/a年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六、验收结论
******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扩建项目能够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并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产生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报告认为该项目基本达到竣工管理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经整改后通过验收。
七、需要整改的内容
1、完善各类管网流向和标识,落实全厂自行监测计划。
2、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操作、检查与维修,减少跑冒
滴漏,确保其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