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厦门鹭起潮樾供电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12 17:00:00 招标主体: 厦门鹭起潮樾供电
招标联系人: 张清娟 招标联系人方式: ****** 招标联系邮箱: ******
招标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中航紫金广场B栋17楼1705室中梁地产
招标范围: 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厦门鹭起潮樾项目供配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供电方案报批、供电施工图设计及图审、供电监理委托服务、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外围关系协调、设备调试、验收及保修,并负责本工程小区【含充电桩工程(不含充电桩本体设备)】的用电申请、竣工验收、正式送电及资产移交电业局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相关事务,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2、近三年财务报表;3、近三年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说明:******银行转账方式,转账凭证请备注:厦************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账 号:******7926其他要求以系统发出的招标文件及清单为准。
项目简介: 1、招标项:厦门鹭起潮樾项目供配电工程。2、项目位置:厦门市集美区11-07集美新城片区集美大道与集美北大道交叉口西侧。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9978.339㎡,总建筑面积86552㎡。4、主要建筑形式(业态、结构形式等):高层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等。
付款条件: (1)本项目供电方案完成报批且施工图通过供电局审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2)所有高低压柜及高低压设备到场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3)电表箱安装后及高低压电线电缆穿线完成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4)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及当地供电局验收合格且完成一户一表送电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5)设备产权等移交给供电局且甲乙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至结算金额100%全额发票);(6)质保金:剩余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为二年(自本工程设备产权移交供电局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银行保函形式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