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点: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拾壹万圆整。(¥11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所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拟采购31台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具体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服务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对上述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并出具检定校准报告。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附件中的31台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后10日内出具具有cnas认证或cma认证检定校准报告。
(二)服务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供应商单位必须为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定或中国
******委员会(cnas)认可的计量校准机构(公司)。相关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三)检定校准服务完成时限详见《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中注明的实施日期开展,具体日期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四)校准服务完成后服务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出具校准报告,原则上为校准服务完成后10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五)服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送响应文件:
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沈阳海关。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张先生
******。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二)相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报名供应商须将报价金额填至《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三份最近二年内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七)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
八、报送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
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沈阳桃仙机场海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