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三灶镇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村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三灶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三灶镇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体内容为中三灶村拓宽、新建村内道路 0.5公里,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评审价:37.11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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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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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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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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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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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三灶镇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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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三灶镇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体内容为中三灶村拓宽、新建村内道路 0.5公里,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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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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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8:30至2025年10月22日17:00;
4.2******办事处阜宁中心商城商业12幢,联系电话:******;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份。
4.3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4.4 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7日15******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33.40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镇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县复核验收合格累计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县复核验收合格且审计后,累计付至审计价的90%;满两年按最终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所有款项均汇到中标单位对公账户。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三灶******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三灶镇党政办公楼 地 址:******办事处阜宁中心商城商业12幢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陈站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