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5AT******6490 二、项目名称:******学院2025-2027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采购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老龙眼 成交金额:¥1,422,0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贰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学院2025-2027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采购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3、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4、服务时间: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5、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继龙、吴冰、张明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7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12,86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48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mzhao.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 址:淮南市洞山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刘元军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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