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hadoop及华为云HCS平台高级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ZJZB-2025-13498]-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6 21:48:01
作者:李桂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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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hadoop及华为云HCS平台高级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2025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5-13498
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hadoop及华为云HCS平台高级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含税,人民币)
最高限价:80万元(含税,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含税) | 中标供应商人数量 | 备注 |
1 |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hadoop及华为云HCS平台高级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 | 1家 | |
注: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2. 服务期限:乙方提供服务期限自2025年6月1日到2026年6月1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投标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
6.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关于文件获取方式:
2.1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2.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获取并下载文件,账号为贵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注册后请及时完善信息并更改密码。网站主页工作动态处可下载《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参考流程。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3售价:¥300.00元。
2.4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收款账户信息(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36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3.5须在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任何投标人因逾期报名或误缴费用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海天大厦
联系方式:徐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方式:李桂连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桂连/谢章华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