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令第******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我公司拟对庆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暂估价材料采购--装修类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QYHST2025-014
2.工程内容:庆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暂估价材料采购--装修类。
3.招标范围:招标清单中的所有项目内容。
4.交货地点: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
5.交货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根据双方约定执行。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无。
8.招标控制价:334078.62元(含税)。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5年6月10日12时00分至2025年6月13日15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竞价时间: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6月13日15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7、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金羊大厦4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18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 吴芳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