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有限公司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XEC-******-001;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标段一:人工智能研发与工程实现领域技术支撑服务,包括模型训练、算法模型工程优化等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支撑服务等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标段二:软件研发专业领域技术支撑服务,包括软件产品设计、软件系统开发等软件研发相关技术支撑服务等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4项目地点:郑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2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考核合格后,如果双方无异议,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第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合同终止,不予续签。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相关质量要求。
2.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人工智能研发与工程实现领域技术支撑服务;标段二:软件研发专业领域技术支撑服务。
2.8成交原则: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及以上,选取10家中标人,结合各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原则上综合评分排名越靠前的中标人采购需求分配份额越大,经综合评分排名前五的中标人合作期内每家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低于10%,经综合评分排名后五的中标人合作期内每家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高于10%。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及以上14家及以内,选取7家中标人,结合各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原则上综合评分排名越靠前的中标人采购需求分配份额越大,经综合评分排名前三的中标人合作期内每家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低于20%,综合评分排名后四名的中标人合作期内每家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高于10%;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在6家及以上9家及以内,选取4家中标人,结合各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原则上综合评分排名越靠前的中标人采购需求分配份额越大,经综合评分排名前两名的中标人合作期内每家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低于35%,综合评分排名后两名的中标人合作期内每家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高于15%;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3家及以上5家及以内,选取3家中标人,结合各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原则上综合评分排名越靠前的中标人采购需求分配份额越大,经综合评分排名前两名的中标人合作期内每家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低于40%,综合评分排名最后一名的中标人合作期内采购需求分配份额不高于20%。
2.9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具有一项2022年1月1日以来人工智能技术开发业绩合同(内容含大模型、人工智能、算力、算法或智能体、内容生成、知识库、增强检索生成、深度学习、机器学习、神经网络、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描述),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标段二:投标人须具有一项2022年1月1日以来软件开发类业绩合同(内容含设计、研发或系统运维等描述),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投标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和【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企业;【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对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无法通过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个人信用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3.3.3投标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4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投标人公章)
4.1 本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进行全电子化公开招标。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通过豫信e采平台进行账号注册,经审核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豫信e采平台(******)网站“办事指南”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入库)、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华测CA新办)、《供应商操作手册》(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4.3 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6日18时00分前使用账号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转账),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银行阜成支行
******银行:******************
下载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上传至豫信e采平台。
注: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 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 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博雅广场1号楼9层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赵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9层903-62(集群注册)/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D座三层
邮 箱:******
******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
******集团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7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