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建设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询价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聘请法律顾问单位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最高限价:50000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
六、采购内容:
(一)为生态环境决策或采购单位其他需要提供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二)对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参加行政处罚案审会,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参与生态环境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论证;
(四)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五)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政府合同;
(六)为生态环境纠纷案件、环境信访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草拟、审查各类法律文书;
(七)代理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涉诉听证、调解、仲裁、行政赔偿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定期进行法制培训讲座,解答法律咨询;
(九)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
(十)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办理其他涉法工作。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3.未被“信用中国”(************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服务要求:
(一)作为法律顾问,律所要成立10年以上,直接服务的律师,至少2名以上有5年以上熟悉行政案件办理业务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律师。
(二)服务费用实行年度包干制,包括以上十个方面法律事务服务期间的日常易耗品、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服务期间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成交律所不得在其他涉及市生态环境局案件中,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律所应当指定2名以上律师。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法律顾问,指派1名副主任以上职务的律师作为联系人。工作日坐班1人,每周坐班2天(16小时),工作地点服从采购单位安排。
(四)近三年来,没有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记录;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及财产风险;三年内未代理过与市生态环境存在利益冲突的案件等。
(五)保证提供24小时不间断法律支持,需现场服务时,应半个小时内赶到服务现场。
(六)服务团队永久保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利益。
(七)合同期满,提交全年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参加考核。
******事务所须在该区域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固定经营场所。
供应商应就该项目服务需求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响应将不被接受。
九、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
(四)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单位简介、已承接过的项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具备的专业能力、团队介绍、服务业绩;
(五)报价单。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应详细列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六)拟派人员基本情况及从业经验说明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七)法律顾问服务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法律服务内容的理解和认识,质量保障措施,内控制度,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服务承诺等;
以上资料(胶装、牢固,不接受活页装订,有目录、有页码)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后递交。文件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规定密封的,采购人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复印件(或照片)的,采购单位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本次采购不退还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月18时。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二)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密封后(封口处加盖公章),一式四份,直接递交采购单位。
(三)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328号环保大厦803室。
(四)联系人:王 滨 电话:******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