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项目一期二标段勘察及设计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郜庄安置社区(龙郜佳苑)项目一期二标段勘察及设计
2、项目编号:ZLX-2025-040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4、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956000.00元;
勘察及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5日历天,方案设计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自发包人下达设计任务书起算)
服务期: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后期的技术指导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规程,成果上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审批,图纸经专业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常洁,王 刚,解 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65%向代理机构支付;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932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平台》与《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北桥东龙门文保中心三楼
联系人:解先生
联系方式:0379-******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