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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化工产品公路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全国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全国
源发布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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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

四川石化液体化工产品公路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15-FW119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四川石化液体化工产品公路配送服务已由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四川石化液体化工产品公路配送服务服务采购。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石化) 乙二醇、甲******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物流广安分公司)委托,现拟对四川石化乙二醇、甲苯、正丁醇、异丁醇、环氧乙烷等液体化工产品公路配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乙二醇等非危液体化工产品运输,服务期限内运输量约为13.5万吨,标的总金额约2592万元;运输线路为四川石化至指定地点。

第二标段:甲苯、正丁醇、异丁醇等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期限内运输量约为13.5万吨,标的总金额约2800万元;运输线路为四川石化至指定地点。

第三标段:环氧乙烷等压缩气体类产品运输,服务期限内运输量约为6.8万吨,标的总金额约1100万元;运输线路为四川石化至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条款均适用于三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以不同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兼投兼******委员会将在后续标段剔除相同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后再进行评审。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1最高投标限价

1)第一标段

限价一: 37元/吨(含税9%),自四川石化起运距70公里(含)以内一口价。本价格无需报价,中标后按照中标价二与限价二之间的降幅,同比例下调确定本价格(四舍五入取整)。举例:如中标价二0.42元/吨·公里,中标价一确定为 〔1-(0.43-0.42) /0.43〕*37=36元/吨(报价一计算四舍五入取整)。

限价二:乙二醇等非危液体化工产品运输限价 0.43元/吨.公里(含税9%),自四川石化起运距70公里(不含)以上。

2)第二标段

限价一: 37元/吨(含税9%),自四川石化起运距70公里(含)以内一口价。本价格无需报价,中标后按照中标价二与限价二之间的降幅,同比例下调确定本价格(四舍五入取整)。举例:如中标价二0.42元/吨·公里,中标价一确定为 〔1-(0.5-0.42) /0.5〕*37=31元/吨(报价一计算四舍五入取整)。

限价二:甲苯、正丁醇、异丁醇等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限价 0.5元/吨.公里(含税9%),自四川石化起运距70公里(不含)以上。

3)第三标段

限价一: 90元/吨(含税9%),自四川石化起运距70公里(含)以内一口价。本价格无需报价,中标后按照中标价二与限价二之间的降幅,同比例下调确定本价格(四舍五入取整)。举例:如中标价二0.73元/吨·公里,中标价一确定为 〔1-(0.81-0.73) /0.81〕*90=81元/吨(报价一计算四舍五入取整)。

限价二: 0.81元/吨·公里(含税9%),自四川石化起运距70公里(不含)以上。

2.4.2. 投标人各标段针对限价二的投标报价必须在最高限价以内,否则为废标。

2.5 服务地点(运输线路):四川石化(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至四川、重庆、湖北及其他区域范围。

2.6 服务期限(以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合同终止):

2.6.1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预计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2.6.2合同标的金额达到各标段预估金额止。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优先,报价再相同技术分高的优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人的选取以及运量的分配按下列方式确定:

2.8.1第一标段

******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5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综合排名前4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a.当综合排名前4的中标候选人累计的有效履约车辆达到61台,招标人原则上将对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35%、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30%、排名第3的中标人承担约20%、排名第4的中标人承担约15%】;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工作量以运费总金额核计,下同),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顺延后重新分配的工作量原则上后期不予调整,下同)。

******委员会按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排序,增加推荐中标候选人数,达到73台截止,招标人确定前61台有效履约车辆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原则上将对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如:中标人为5家时,按30%、25%、20%、15%、10%分配工作量;中标人为6家时,按28%、24%、20%、15%、8%、5%分配工作量】;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委员会推荐N-1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招标人确定N-2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原则上将对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如:中标人为4家时,按35%、30%、25%、10%分配工作量;中标人为3家时,按40%、35%、25%分配工作量】。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2)若有效投标人为3人或4人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末尾淘汰机制,选取N-1名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为3名,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40%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35%工作量、排名第3的中标人承担约25%工作量,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若中标人为2名,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55%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45%工作量,若排名第1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顺延给排名第2的中标人。

******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所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为2名,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55%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45%工作量,若排名第1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顺延给排名第2的中标人;若中标人为1名,则承担全部工作量。

2.8.2第二标段

******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5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综合排名前4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a.当综合排名前4的中标候选人累计的有效履约车辆达到66台,招标人原则上将对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35%、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30%、排名第3的中标人承担约20%、排名第4的中标人承担约15%】;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委员会按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排序,增加推荐中标候选人数,达到79台截止,招标人确定前66台有效履约车辆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原则上将对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如:中标人为5家时,按30%、25%、20%、15%、10%分配工作量;中标人为6家时,按28%、24%、20%、15%、8%、5%分配工作量】;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委员会推荐N-1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招标人确定N-2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原则上将对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如:中标人为4家时,按35%、30%、25%、10%分配工作量;中标人为3家时,按40%、35%、25%分配工作量;中标人为2家时,按55%、45%分配工作量】。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2)若有效投标人为3人或4人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末尾淘汰机制,选取N-1名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为3名,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40%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35%工作量、排名第3的中标人承担约25%工作量,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若中标人为2名,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55%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45%工作量,若排名第1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顺延给排名第2的中标人。

******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所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为2名,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55%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45%工作量,若排名第1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顺延给排名第2的中标人;若中标人为1名,则承担全部工作量。

2.8.3第三标段

******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综合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原则上将对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55%、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45%】;若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依次顺延给排名靠后的中标人。

******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所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为2名,排名第1的中标人承担约55%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承担约45%工作量,若排名第1的中标人因有效车辆较少、业务已饱和等情况,不能完全承担已分配的工作量,招标人可以将该部分工作量顺延给排名第2的中标人;若中标人为1名,则承担全部工作量。

三个标段无论中标人数,若因工作量饱和或增加,且中标人无法增补提供同级及以上运输车辆及相关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以满足招标人业务需求时,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额度)通过招标或谈判方式进行补充选商。

 

2.8.4.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可对拟中标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拟中标人存在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或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相关情况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8.6.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使用的承运车辆应当是本次投标时所投车辆,在承运期间,投标人更新或增加承运车辆,须经过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的准运审查(车辆准运审查标准与本方案资格要求一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第三标段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及2类3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净资产要求

净资产不低于******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车辆要求

本项目三个标段均只接受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罐式半挂车履约。投标人分别投入本项目承运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产品的自有车辆均不少于10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罐式半挂车分别不少于10辆);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承运第三标段产品的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罐式半挂车分别不少于5辆)。需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罐式半挂车的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扫描件,所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罐式半挂车车牌号码不能重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附件3)

已在2024年11月中标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化工产品公路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Y24-XN315-FW1359-01)的中标人,在本项目所提供车辆不能与上述招标项目中标标段所提供车辆重复,如提供车辆出现重复,将在评标时予以剔除。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2024年11月已中标标段车辆明细表》(附件4)。

自有车辆认定标准: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认定为自有车辆,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认定。

******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自有车辆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vs=1&pageredirecticon=true)或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按照中国石油相关制度对其进行失信记录。

*3.1投标人提供承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投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车辆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投标第三标段车辆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2类1项及2类3项。重型半挂牵引车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需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3.2投标人提供的重型罐式半挂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投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车辆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核定载质量不低于30吨;投标第三标段车辆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和2类3项,核定载质量不低于25吨。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罐检证明材料,投标第一标段车辆适装介质列表应包含乙二醇,车辆罐体材质需在不锈钢、铝合金范围内,并提供证明材料(为保证产品质量和运输安全,因碳钢在特定条件会与乙二醇发生反应导致罐体腐蚀,铁锈或腐蚀产物会影响产品质量,第一标段装运车辆的罐体材质不能为碳钢材质);投标第二标段车辆适装介质列表应包含甲苯、正丁醇、异丁醇,车辆罐体材质需在不锈钢、铝合金、碳钢范围内,并提供证明材料;投标第三标段车辆适装介质列表应包含环氧乙烷,车辆罐体材质需为不锈钢,并提供证明材料。承运环氧乙烷的车辆还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中未显示经营范围的(如卡片式道路运输证),需提供相应的验证材料。

*4、投标人驾押人员要求

*4.1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准驾车型(牵引车)、车辆类型及数量相匹配驾驶员和押运员,投标人须提供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分类级别:A2及以上)和具有道路危险货物驾驶资质的《从业资格证》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押运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资质的《从业资格证》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驾驶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从社保平台查询打印,并带有社保局印章),且每份社保缴纳证明的缴纳时间为开标当月之前连续3个月(例如:2025年8月开标,需提供2025年4-6月、或者2025年5-7月社保缴纳证明),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驾驶员明细表》(附件5)。

*4.2投标人提供不得拖欠和延付本项目驾驶员、押运员和员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按标段配备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需提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

*7、投标人应急预案要求

******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近三年( 2022 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9、业绩要求

投标第一标段或第二标段提供合同履行期在2022年1月1日至今的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业绩,且单份合同结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投标第三标段提供合同履行期2022年1月1日至今环氧乙烷产品公路运输服务业绩,且单份合同结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合同结算金额以有效的发票扫描件为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履行期内对应发票,若涉及发票份数较多,允许以税务开票系统截图替代发票扫描件。须载明运输货物品名,第一标标段、第二标段须为液体化工产品,第三标段须为环氧乙烷产品)。

 不满足*号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8月8日至 2025 年8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8月29日08时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标段一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二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三投标保证金8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 

******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    编: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符老师   

联 系 人:贺先生、许女士  

电    话:028-****** 

电    话:02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14

******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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