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丰都县青天水库工程(信息化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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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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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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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丰都县青天水库工程(信息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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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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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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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企业融资,预算金额为******.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fengduweb/)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6月12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项目。
3、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未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缴纳文件费用。
请于2025年6月18日17:00时前,用公司账户转账到我公司账户,并标明项目名称:丰都县青天水库工程(信息化工程)(可简写)。请注意转账时间差,逾期将不被接受。
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
帐 号:************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北京时间09:00--09:30
(七)开标时间:2025年7月7日北京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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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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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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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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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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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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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青天水库工程(信息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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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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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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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纳方式:
(******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三)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人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保证金进账回单复印件等资料******委员会或采购人据此认定其投标保证金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2)投标人应考虑投******有限公司到账的信息为准。
(3)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采购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4)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退还方式”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终止项目的保证金。结果公告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违法违纪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错缴保证金的投标人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fengdu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永泉
电 话: ******
地 ******街道新湾路49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涛
电 话: ******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泰山大道西段2号贝蒙盘古2幢102
丰都县青天水库工程(信息化工程)招标文件(送审稿)6.10.docx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投标邀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