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拟购买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宣传发动、跟踪服务以及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申报辅导等科技创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
资金预算控制在40万/年以内,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主要服务内容
1.协助我局进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工作,在我局指导下为申报企业提供咨询、辅导等相关服务,组织召开宣传座谈会、沙龙、宣讲会等,协助我局挖掘发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协助我局开展对现有高企的跟踪统计工作、新认定和重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和进度跟踪工作。
3.协助我局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审核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包括网上初审、纸质材料受理核对;报送市级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及汇总表至我局;协助我局开展市级高新企业备案评审和组织专家会审等工作。
4.协助我局推进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协助开展国家级人才政策的宣传及申报辅导工作,广泛动员和吸引潜在人才参与申报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提升申报工作的效率和品质。
5.协助我局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协助对企业申报佐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抽查,对通过企业的名单进行汇总、整理等工作。
6.其他科技服务相关工作。
三、服务主体须具备的条件
1.承办主体必须是在厦门备案登记的非营利性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两年以上有从事科技创新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经验。有为市、区政府提供过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科技专项服务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3.具备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经验和相应产业咨询服务能力;承办单位需能开展高新企业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并组织专家会审等工作。
四、公告时间及报名方式
1.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3日-9月10日;
2.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的社会组织请于2025年9月11日下班前将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服务方案或******人民政府8号楼312室。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合作协议。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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