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请排污登记管理单位自行查看排污登记有效期,并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延续或注销。
一、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什么时间申请延续?
排污登记自首次登记有效期为5年,若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运营的,排污登记单位应在排污登记有效期届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
三、如何申请延续?
(一)未超有效期
未超有效期的排污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20日内进行登记延续。操作步骤如下:
1.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点击“网上申报”;

2.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进入平台业务办理界面;若忘记账号密码,可通过点击登录页面下方“忘记用户名了?”“忘记密码了?”,输入注册使用的手机号找回;如需要变更绑定手机号或忘记所绑定的手机号,请联系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局(0792-******-政务服务股)找回或者修改手机号。

3.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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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进行登记,延续时认真核实排污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记载是否准确,如实填报延续登记内容,涉及产生工业固废的单位还应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等待几分钟刷新页面),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二)已超有效期
第1、2、3步步骤同上;
4.进入排污登记页面,点击“登记注销”注销已失效的排污登记。

5.注销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等待几分钟刷新页面),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补充工业噪声信息
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相关要求,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时,按照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内容包括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等。
企业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第3至99类的登记管理单位,应当在2025年底前完成将工业噪声排放信息纳入排污登记管理。
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如下:

(二)什么时候需要变更和注销?
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排污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因生产和排污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三)排污登记不收费!
排污登记操作简单,各排污单位可自行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办理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另外,生态环境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大家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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