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通知书-杭勘院内控体系评价服务2025-6-12.docx
附件:内控控制体系评价报告(参考内容).docx
询(比)价通知书
我公司计划采购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服务。本项目含税限价金额:10万元,具体需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A-JY2025-13
服务类型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服务要求 | 备注 |
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 | 项 | 1 | 出具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 / |
资格要求: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报价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提供截图);
3、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需于30天内出具书面报告(含电子稿)。
三、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前身为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于19************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现行内控管理制度数量约60份。
四、评价内容:
1、对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情况、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内控信息化水平、授权放权情况)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内控制度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与收款业务、人力资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
2、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查摆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包括内控制度缺陷、内控体系设计缺陷、内控执行缺陷、内控监督缺陷)、重大风险隐患与合规管理等问题;根据规范要求确认内控缺陷等级和数量;
3、针对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改进内控管理建议;
4、其他需要评价的内容;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或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6、评价时间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五、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须组建专项评价服务团队,团队须配置4名以上(含4名)评价人员。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满三年,且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须提供至少3项经核实的内控评价服务业绩。(佐证材料应包括:载有项目负责人签章的评价报告关键页、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且必须拥有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其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且必须拥有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承诺全程深度参与本项目评价服务工作,对重大事项提供专业合理化建议,并就重大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现场沟通;
4、供应商承诺报价?件中报送的审计?员配置与现场实际执行审计工作的审计?员必须配置?致;
5、出具的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内容应涵盖采购方所示参考内容;(见附件)
6、内控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供应商需就评价情况为被评价单位举办1次报告会。
六、合同关键条款
1、本次报价包含: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服务费及差旅费、邮电通讯费、复印打印费等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根据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评价费用于乙方递交内控评价报告后并由甲方确认符合要求后10日内付款,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置条件;
3、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交内控评价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日千分之一标准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提交的内控评价报告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则乙方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免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若经2次修改仍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或修改导致交付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乙方仍应全额赔偿。
七、比价标准
此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相同时,依次根据报价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从业年限、项目团队累计从业年限进行评定,确定最终的成交单位。如多个报价人提供的条件均相同,则由询价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
八、报价格式
1、报价函封面。
2、委托书。
3、报价函。
4、报价函要求的相关附件。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司公章。
九、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5:30(书面形式现场递交);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报价单位将报价函盖章版(含相关附件)密封后送达至杭州市西湖区嘉文大厦1109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9
附件: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参考内容)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参考内容)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职能部门、重要岗位设置、主责主业、财务状况等。
(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包括是否建立制度定期更新机制、现有制度的数量和覆盖领域等,结合主业,对重点内控制度(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与收款业务、人力资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进行列举和描述。
(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包括企业风控部门设置和职能,是否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风险识别、分析、应对机制,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和稳妥处置等。
(四)内控信息化水平
包括已建立的信息系统及其主要功能、安全保障措施等,信息系统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设置是否与企业内控制度保持一致、是否符合相互制衡要求。
(五)授权放权情况
包括董事会向总经理、母公司向子公司授权放权情况等,梳理当前实施授权的对象范围和限额期限。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内控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本企业内控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分类描述企业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重大风险隐患与合规管理问题。
(一)内部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内控体系设计缺陷、制度缺陷、执行缺陷、监督缺陷等,应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内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主体穿透、业务穿透、数据穿透的管控要求,将规章制度设计缺陷评估纳入评价之中,逐项查找内控制度缺陷、内控体系设计缺陷、内控执行缺陷、内控监督缺陷。
根据缺陷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又包括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零缺陷四类,应结合企业实际和管控要求,明确缺陷程度判定标准,分级分类统计四类缺陷数量。
(二)重大风险隐患
包括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短板不足、可能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的重大风险、可能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经营事项等。
(三)制度管理问题
包括是否存在重要制度缺失、制度条款与上级矛盾以及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等问题。
(四)授权放权问题
结合巡察、审计、财会、出资人等各类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穿透评估企业授权放权执行情况,对存在内控体系缺陷、内控管理失效、违规行权或转投权等问题的,及时提级管理或调整收回授权。
(五)信息化管控问题
(六)其他
可根据针对重点领域的穿透式内控评价,补充业务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管理建议
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企业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