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庆梁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年产8000万块水泥砖搬迁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于2022年建设年产3000万块环保水泥砖项目,于2022年3月31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盐环表复〔2022〕22020号,该项目于2023年5月19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公室备案,备案证号:滨政服投资备〔2025〕245号。
搬迁项目占地7333.33m2,总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年产3000万块环保水泥砖项目基础上,新增一条水泥混凝土砖生产线,年产5000万块混凝土砖。搬迁项目投产后,年产水泥砖(含混凝土砖)8000万块。
项目劳动定员10人,每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2400h。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水泥砖生产线水泥储仓上料、粉煤灰储仓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放,搅拌机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放。混凝土砖生产线水泥筒仓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放,粉煤灰筒仓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放,矿粉筒仓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放。
通过洒水降尘,降低物料装卸与堆放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置半封闭式配料仓,降低配料废气产生与排放,通过洒水降尘和进行车辆清洗,降低车辆运输扬尘。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运营期上料、配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设备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冲洗站沉淀池沉淀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分别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GB/T18920-2020)表1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城市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厂区清洁,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砂石分离固废、沉淀池污泥、车辆清洗与初期雨水沉淀污泥、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含油废抹布。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筒仓(储仓)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直接回落于筒仓(储仓),不进行收集;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在厂区暂存;车辆清洗与初期雨水沉淀污泥由企业委托一般固废处理处置单位收集后合理处理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在厂区进行暂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废机油、含油废抹布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理处置,不外排。
五、公示事项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的环保要求或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响坎路7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附:
******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水泥砖搬迁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