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Z************-1 | 迁安市分局2025年执法、应急等委托监测项目(A包) | ******有限公司 | 39.8%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迁安市分局2025年执法、应急等委托监测项目(A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迁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3012-106二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监测项目单价按《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标准指导意见》中收费标准的 39.80%执行。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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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迁安市分局2025年执法、应急等委托监测项目(A包)
采购需求:对本项目委托的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排污口在线设备、厂界无组织排放、地下水、土壤、固废、环境等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依据执行的标准、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和执法部门具体要求等确定监测项目。VOCS企业按照《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根据已出台的VOCS排放标准确定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没有特别指出的按照以下要求监测:废水每个点位采样四次;废气和厂界无组织每个点位采样三次;土壤采样一次;垃圾焚烧有组织废气每季度采样一次,二噁英类污染物全年至少监测一次;废气比对颗粒物采样三次、烟气采样六次,废水比对采样三次。地表水按照唐山每月下达任务进行监测。
服务标准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监测任务通知后,必须能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监测工作。
(2)样品的采集、现场测定与处置、保存、运输、样品分析、监测频次等应符合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样品的时效性。
(3)数据整理及出具监测报告自每个排放口现场监测结束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交付采购人(废水监测涉及到生化需氧量项目和土壤监测项目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及时出具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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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魏然(采购人代表)、刘静坤 、李浩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日期:2025年9月28日;
2.开标地点: 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竞价室(2)—04号机位;
3.评标地点: 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室(2);
4.最高限价:250000.00元;
5.发布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
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6层)
联系方式: 王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刘季庄村金三元街23号
联系方式:杨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硕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