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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0821-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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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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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023-******,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

丰都县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丰都县飞龙水库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渠溪河右岸支流飞龙河,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功能为主,为中型水库;正常蓄水位378.0米,相应库容1209万立方米,总库容1334万立方米,死水位355.0米,相应死库容165万立方米,为年调节水库;可供水量为2209万立方米,其中丰都名山组团城市供水1387万立方米,董家集镇供水31万立方米,灌区农村人饮供水113万立方米,灌溉供水678万立方米,灌区涉及董家镇、青龙乡、双龙镇、三元镇,灌溉面积共计2.65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位于丰都县董家镇境内,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放水建筑和附属设施。其中,挡水建筑物主坝采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6米,坝顶宽8米,坝顶全长340米;泄水建筑物为溢流坝段表孔泄洪,布置于混凝土重力坝溢流坝段(5#坝段),总长34米,采用有闸控制;取(放)水建筑物由取水塔、取水压力管道组成,采用坝式取水型式。输水工程包括董家镇泵站、干管、左支管、右支管和附属设施。其中,董家镇泵站由泵房、提水管道组成,提水管长度1.195千米,提水流量0.05立方米/秒;输水管线总长21.508千米(含隧洞段3.892千米),其中,干管17.498千米,设计流量为1.87立方米/秒,左支管1.2千米,设计流量为0.49立方米/秒,右支管2.81千米,设计流量为0.2立方米/秒******居民征地安置、企业补偿。其中,征地范围安置对象共计506人,采取养老保险安置和住房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无集中安置工程;征地范围涉及完全淹没永峰塑料加工厂、木洞一级电站、木洞二级电站,蓄水影响涉及水库下游飞龙三级电站和雪神滩电站,分别采取资产评估核算、剩余寿命周期内损失电量费用一次性补偿。

施工总工期38个月,新建枢纽生活营区、混凝土搅拌系统、砂石料加工系统、综合加工厂、临时堆料场,枢纽工程设2处施工工区,输水工程设8处施工工区,新建6处弃渣场,新建施工临时道路12.9千米,不设油库、表土堆场。项目劳动定员20人。

项目总投资约10.2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95.95万元,占总投资的0.98%。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总占地约112.9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80.72公顷、临时占地32.18公顷。项目占地类型以林地、耕地、园地为主,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办理公益林、天然林、基本农田等征占用相关手续。

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级与重庆市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评价范围内古树位于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外,水库蓄水导致林地、耕地淹没,对评价范围内陆生植物及植被影响总体可接受;施工活动噪声等对陆生动物造成短暂干扰影响,隆肛蛙、棘腹蛙、黑眉锦蛇、乌梢蛇和王锦蛇等重点保护动物可迁徙至替代生境,总体对陆生动物影响有限。飞龙河段无国家和重庆市级重点保护鱼类及 “三场”分布,渠溪河汇口处分布1处鲤、鲫鱼产卵场,施工开挖及导流等活动对局部区域水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区域水体的底质物理条件逐步恢复,施工期不会对水域的水生生物造成较大影响;库区淹没木洞一级电站、木洞二级电站,木洞一级电站至坝址处河道连通性提高,下泄生态流量后不会造成双叉子产卵场功能衰退;大坝建成蓄水后,将阻隔库区******居型鱼类种群将逐渐增多,喜激流、产漂流性卵鱼类种类减少;运营期采取分层取水措施后,下泄水温不会对坝下鱼类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泄洪期(7月~9月)水中气体易由溶解态转变为游离态逸出,泄流过程中下泄总溶解气体过饱和对鱼类及两栖动物的影响不大。采取措施后,项目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

(二)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输水工程及枢纽工程生活污水、机械修配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基坑抽排水、隧洞抽排废水、试压废水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期输水工程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枢纽工程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用作农林地施肥;机械修配含油废水产生量为5.5立方米/天,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产生量为8立方米/天,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或养护用水;砂石料冲洗废水产生量为50立方米/天、基坑废水产生量为233立方米/小时、隧洞抽排废水最大产生量为37.5立方米/小时,均经沉淀回用于洒水降尘;试压废水总计约1000立方米,用于周边林草地浇灌。

2、对水文情势的影响。运营期水库坝前水位抬升、库区河段水面积增加、断面平均流速减缓,其中,坝址处水位抬升幅度34米、水面宽度增加约262米,蓄水后大部分时段水库下泄流量较天然状况发生改变,坝址下游河段径流量减少,飞龙河坝下将形成长度约4.4千米的减水河段;建库后坝址附近河段的水文泥沙情势将发生改变,但坝前淤积高程低于设计取水口高程;水库水温3月~10月有明显分层,8月坝前垂向温差约13℃,坝下河段纳入工程灌区范围,采取分层取水措施后水温分层对灌区农作物的影响较小,对渠溪河干流下游区域水文情势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及土壤境影响。施工期隧洞施工过程采取超前地质探孔等地质预报手段,隧洞开挖后采用全断面衬砌并采用预埋灌浆管等堵排水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隧洞施工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水库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蓄水期间水库水位变化可能导致上下游地下水水头和流场的变化,水库运行期地下水上升对土壤酸碱化影响较小。采取控制周边入库污染源、建设排水系统、定期开展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监测、库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土石方开挖、运输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

(四)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爆破等施工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噪声,源强为75~140分贝。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库区清理垃圾、施工弃渣、沉淀池污泥、机械修配废油和含油棉纱手套等。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漂浮清捞垃圾,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

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以警戒线划分施工区域边界;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层剥离,作为工程迹地恢复的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恢复选用地方乡土物种;一般生态空间施工段划定明确施工界限,施工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防雨布或防尘网,穿越坡地应设置临时挡墙、排水沟、沉砂池等,防止水土流失;优化施工进度和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过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高噪声作业避开晨昏时段。枢纽工程采用围堰分期围护河床导流施工方式,涉水施工前采用声波驱散临近水域鱼群,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运营期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建立鱼类资源保护规章制度、保护应急机制,开展施工及运营期的全生命周期生态监测;在渔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合理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放流鱼类为鲢、鳙、光唇鱼、马口鱼、中华倒刺鲃、大鳍鳠,放流规模为24.8万尾/年×5年;在飞龙河汇入口下游至东风大桥河段,建立产卵场替代生境;取水塔分层取水,坝址设置生态流量放水管,安装闸阀和超声波流量计,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相关监管部门联网,生态流量调度纳入工程调度运行方案;汛期5~9月按不低于多年平均径流的30%下泄生态流量0.552立方米/秒,非汛期10~2月按不低于多年平均径流的15%下泄0.276立方米/秒,鱼类繁殖期3~4月按不低于多年平均径流的20%下泄0.368立方米/秒。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的生态影响总体可接受。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蓄水前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要求开展库底清理及消毒工作,强化塑料加工企业设备拆除等过程的污染管控;蓄水后及时清捞库区漂浮物,生态放流取水口前设置拦污栅;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 -2018)尽快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周边及库周建设生态缓冲带,建设水库隔离防护网,水库周边设置水源地保护标识牌。采取污******居民合理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定期清理水库内漂浮物、藻类,投放滤食性鱼类,开展库区溶解氧、总氮、总磷、透明度、叶绿素a等水质指标监测,提前判断水库富营养化趋势。

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立方米/天,经自建一体化处理设施“厌氧-好氧”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后用于拟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农田灌溉。飞龙河减水河段无集中排污口,供水范围内名山组团、董家镇、三元镇、双龙镇、青龙乡污水经城镇污水管网,分别进入丰都县北岸城市污水处理厂、董家镇污水处理厂、三元镇污水处理厂、双龙场乡污水处理厂和青龙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和渠溪河流域。

按照《渠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渠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丰都县渠溪河“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等水污染控制相关要求,完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梯次推进农村分散式及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飞龙河灌区农饮供水范围的4个乡镇新建或改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约24千米,其中三元镇5.1千******街道白沙沱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3千米,受水区域新增排污对渠溪河流域受纳水体的不利影响可接受。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灌区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防控工程,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董家镇等新建畜禽粪污收纳、处理、还田、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在渠溪河丰都段新建生物拦截带3.2千米、生态缓冲带共6千米,建设坡耕地农田径流拦截与再利用工程新建蓄水池7500立方米。

采取上述蓄水前库底清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集水区污染源治理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退水对库区及坝址下游河段水质的不利影响,水库建成后,库区及坝下河段水质满足Ⅲ类水质标准,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运营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施工强度,混凝土拌和系统、塔机等高噪声源远离保护目标侧布置,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途经保护目标时采取缓速及禁鸣措施;合理安排爆破施工时间,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尽量减少爆破次数;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运营期供水泵站提升泵设置在室内,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噪、消音等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库区清理垃圾产生量约150吨,分类收集处置,其中拆除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3.0吨,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0吨,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弃渣产生量约17.76万立方米,枢纽工程、输水工程弃渣运至各弃渣场处置;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50吨/年,压滤机干化处理后运至填埋场处置;机械修配废油和含油棉纱手套产生量约0.5吨/年,暂存于枢纽工程施工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1吨/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漂浮清捞垃圾产生量约4吨/年,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禁止库区堆存;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产生量约0.5吨/年,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施工前对明代生基塘墓地实施考古发掘,对清代刘元坝墓地、河片墓地、马鞍丘墓地、高湾墓地采取留取资料和构件收集的方式保护。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对本项目予以审批(项目代码:2021-000052-76-01-000063)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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