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2025年6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本机关认为刘辉敏行政复议申请需要补正:1.根据刘辉敏提供的投诉(举报)信内容,刘辉敏向区市监局提起的诉求包含投诉和举报两项诉求。刘辉敏向本机关提起的复议请求为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职,请明确具体要求区市监局对你的哪一项诉求依法履行何种职责。若刘辉敏认为区市监局未履行投诉告知职责、举报告知职责,请分别提出复议申请;2.经核查,区市监局针对刘辉敏的投诉举报事项于2025年6月5日分别向刘辉敏手机(155****8657)发送短信告知了投诉终止调解、举报不予立案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刘辉敏认为区市监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证明区市监局未履职的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请刘辉敏接到本通知后,于10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根据申请人刘辉敏提供的联系地址,无法有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且与其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同意对外公布。
******人民政府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刘辉敏:
******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7月17日收到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初步审查,本机关认为,你的行政复议申请需要补正:
1.根据你提供的投诉(举报)信内容,你向区市监局提起的诉求包含投诉和举报两项诉求。你向本机关提起的复议请求为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职,请明确具体要求区市监局对你的哪一项诉求依法履行何种职责。若你认为区市监局未履行投诉告知职责、举报告知职责,请分别提出复议申请;
2.经核查,区市监局针对你的投诉举报事项于2025年6月5日分别向你手机(155****8657)发送短信告知了投诉终止调解、举报不予立案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你认为区市监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证明区市监局未履职的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请你接到本通知后,于10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