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海南农业农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南省“十五五”天然橡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6—2030年)》编制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遴选承担单位,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十五五”天然橡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6—2030年)
二、项目资金
投标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6.5万元。
三、项目实施时间
中标签订协议后3个月内完成。
四、项目要求
(一)内容要求。《规划》要在前期充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目前海南省天然橡胶发展的成效、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凝练发展亮点和经验,按照保障国家战略物资安全的总体要求,对全省天然橡胶产业发展作出阶段性谋划,科学提出“十五五”期间海南省天然橡胶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提出“十五五”期间需要推进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等。??(二)质量要求。《规划》要围绕“十五五”时期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战略背景下天然橡胶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立足海南实际、突出海南特色,聚焦天然橡胶高质量发展,对重点任务开展深入研究;《规划》要具有可操作性意义,能够指导天然橡胶发展实际。《规划》要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基本要求,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七)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八)规划编制方案(含规划框架纲要);
(九)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信用中国”(?******),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21日17:30之前,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楼海南省农业厅热带作物处1207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 | B | C |
1 | 报价 (30%) | 30分 | 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二位小数)。 | | | |
2 | 实施方案(30%) | 30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 (1)对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满分6分; (2)对本项目技术要点分析,满分8分; (3)对本项目提出的进度保障措施,满分8分; (4)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满分8分。 方案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项可得满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或不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
3 | 人员配置(20%) | 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规划、热作或经济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得10分;副高级职称得8分,其他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成员中具有注册(投资)咨询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博士等人员,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人员的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人员名单、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2024年任意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 | | |
4 | 履约能(20%) | 20分 | 供应商参与过省级以上农业农村领域规划编制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98-65342127。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