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交通1号线洨河大道站片区和西兆通车辆基地片区前期规划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长安区,用地规划研究范围约2798亩(下图标1区域和标2区域);洨河大道站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研究面积约1338亩(标2区域);南村站、洨河大道站点核心区域tod一体化设计研究范围约90亩。(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轨道交通1号线洨河大道站片区和西兆通车辆基地片区前期规划研究所需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用地规划研 究,洨河大道站片区(tod)城市设计方案,tod发展模式与体制机制研究,南村站、洨河大道站站点核心区域tod一体化设计,规划咨询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成果文件,不超过80个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质。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用地规模超过1000亩的城市规划设计或轨道交通项目片区前期规划研究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本项要求即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显示或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3.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在报名时,须填入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的信息并经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同意后方为报名成功。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7日 10时 3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1楼113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贾潇东
联系电话:0311-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贾艳军、杜康
联系电话:
******、03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
************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