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招标编号:HBQC-202312GT-******1 |
一、招标概况 |
蕲春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赤东项目区)2标段蕲春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赤东项目区)2标段于2023年12月08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农村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19 | ******.19 | ******.38 | 质量(如有)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李峰 | 贺沛 | 毛梅妮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证书编号 | 湘************ | 鄂******7733 | 鄂******7813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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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农村局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一路28号 |
联系人:叶主任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蕲春县文昌大道京东家电店6楼 |
联系人:郑先生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东璧大道天禧孵化园 A 座 4 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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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