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JH251550GB01WJ
******有限公司现对 ******有限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项目 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项目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有限公司因部分设备已达使用年限且技术落后,需进行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有限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
六、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工作。
七、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八、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九、比选最高限价:/。
十、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9月18日9时00分
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7时00分
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响应人自行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比选登记、免费下载比选文件。
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对本项目完成在线登记。响应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未对本项目完成在线登记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
注:如登记参加比选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发包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 年9月23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启封时间,下同)为2025 年9月23日16时30******街道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3楼2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十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2022年9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人需具有1个或以上资产回收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1)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响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4******集团最新一期发布的《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内(详见附件1,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查询的最新一期名单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4.其他要求: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十四、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发包人书面提出。
******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3楼
十五、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ygcg.gzggzy.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城轨采购网网站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3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王先生、孔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
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2楼
附件1: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
1
|
******有限公司
|
|
|
2
|
******有限公司
|
|
|
3
|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
4
|
******有限公司
|
|
|
5
|
******有限公司
|
|
|
6
|
******有限公司
|
|
|
7
|
******有限公司
|
|
|
8
|
******有限公司
|
|
|
9
|
******有限公司
|
|
|
10
|
******有限公司
|
|
|
11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
|
12
|
******有限公司
|
|
|
13
|
******有限公司
|
|
|
14
|
******有限公司
|
|
|
15
|
******有限公司
|
|
|
16
|
******有限公司
|
|
|
17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
18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
19
|
******有限公司
|
|
注: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查询的最新一期名单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