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 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6月 11 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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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P-2025-003(三次)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95000.00 最高限价(元):795000.00
采购需求: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1 台,308NM 紫外线光疗仪 1 台,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 1 套,Q 开关 Nd:YAG 激光治疗机(调 Q 激光)1 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 30 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的供货、安 装与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 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 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同时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投 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 品备案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05 月 20日至 2025 年 05月 27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页面跳转后登陆, 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11 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11 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zcygov.cn/,进入“项目 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 ”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 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n/)或下载“新 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 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应商(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 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 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
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 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 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 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 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 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 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 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新源县江额尓生西街 009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 313 线以西、新华西路以北西城天街 A-E#商业楼 C406 室
联 系 人:杜美红
联系方式:******